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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》(台政办发〔2017〕53号)政策解读
发布时间:2017-08-07 15:22:42 点击数:


一、出台背景

  2016年6月,《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》指出,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,是实施“互联网+”行动的主战场。我国是制造业大国,也是互联网大国,推动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,有利于形成叠加效应、聚合效应、倍增效应,加快新旧发展动能和生产体系转换,前景广阔、潜力巨大。浙江省于2017年4月发布了《浙江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实施计划》提出要深化我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,全面提升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国家示范区建设水平。为加快推进台州“制造之都”建设,实现产业转型升级,再创民营经济新辉煌,结合我市实际,制定出台了《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》(下简称《方案》)。

二、政策依据

  《方案》通过认真分析我市制造业的现状和需求,结合本市两化融合、软件服务、创业创新、工业互联等发展现状,充分借鉴国内其它地区的先进经验,并征求了台州市各县(市、区)和各有关部门的意见,经多次沟通和论证而制定。《方案》的主要依据有:国务院《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》(国发〔2016〕28号)、《中国制造2025》(国发〔2015〕28号)、省政府《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》(浙政发〔2017〕9号)、市政府《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台州行动计划的通知》(台政办发〔2016〕85号)等。

三、政策主要内容

  《方案》由总体思路、发展目标、主要任务、保障措施共四部分组成。

  《方案》根据我市制造业发展现状,提出了到2018年“面向工业应用的信息基础设施不断完善,制造业数字化、网络化、智能化、服务化取得明显进展,基于互联网的新技术、新产品、新模式、新业态快速发展,逐步建立开放式的生产和组织体系,制造业新生态逐步形成”的总体目标,并细化了到2018年上云制造业企业数量达5000家,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劳动生产率提高16%,新产品研发周期缩短15%,库存周转率提高25%,能源利用率提高5%等14项具体指标。《方案》还提出了到2025年,我市实现“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全面融入制造业全过程、全流程、全生命周期,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技术体系基本健全,创新模式广泛应用,产业生态体系成熟,互联网与制造业融合发展位居全省中上水平”的远景目标。

  为实现上述目标,《方案》共分解了17项主要任务,包括促进创业创新的打造制造企业互联网“双创”平台;推动互联网企业构建制造业“双创”服务体系。加强制造业和互联网深度融合的制造企业上云计划;深化制造业企业电子商务应用;深入实施企业“两化”融合登高计划。培养制造业新业态发育的发展网络协同制造;发展个性化定制;发展服务型制造等。

  《方案》还提出了强化目标考核;建立技术服务组;加强学习交流培训;加大财税金融支持;加快人才培养共五项保障措施保障全市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。

  解读机关:台州市经信委

  解读人:陈炜

  联系电话:8851076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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